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对妊娠期和哺乳期抗风湿药的适用建议发表在权威风湿病杂志ARD年第五期上。
此前美国人也发布了自己的建议,但是好像转载率很低。
EULAR实际上是欧洲推荐,秒杀美国长篇大论的推荐的是其简练易懂,包括4项总体原则和11点陈述:
01
妊娠期和哺乳期适用药物包括,抗疟药、柳氮磺胺吡啶、硫唑嘌呤、环孢素、他克莫司、秋水仙素、注射用免疫球蛋白和糖皮质激素。
02
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和环磷酰胺因存在胎儿致畸风险,需在妊娠前停用。
03
阿巴西普、利妥昔单抗、贝利木单抗、妥珠单抗、优特克单抗、阿那白滞素以及来氟米特和托法替尼由于胎儿安全性文献不足,建议在计划妊娠前停用。
04
●英夫利昔单抗可持续使用至孕16周,而依那西普和阿达木单抗可使用至妊娠中期;
●哺乳期可使用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但推荐谨慎使用;
但一般临床上,建议妊娠期能停生物制剂者,还是建议停掉,最大程度降低妊娠风险。
专家组建议限制使用上述几种被证明存在胎儿致畸性的药物,以及缺乏胎儿/哺乳期儿童安全性研究数据的药物。
关于妊娠前、妊娠期和哺乳期考虑应用抗风湿药的EULAR观点总体原则
A
育龄期风湿病患者应告知生育计划,在计划妊娠前调整治疗药物
B
妊娠前/期和哺乳期风湿病患者的治疗应旨在预防或抑制母亲疾病活动度,并使胎儿/幼儿暴露于无害环境
C
考虑药物治疗对幼儿风险时,应权衡不治疗母亲所患疾病对患者本身和胎儿/幼儿的风险
D
妊娠期和哺乳期药物治疗决策应基于内科/风湿科医师、妇科/产科医师和患者,必要时包括其他医务人员的一致意见
妊娠期应用抗风湿药的观点
推荐等级?
1
被证明适用于妊娠期的传统合成缓解病情抗风湿药(csDMARD)包括:羟氯喹、氯喹、柳氮磺胺吡啶、硫唑嘌呤、环孢素、他克莫司和秋水仙素。妊娠期应继续应用这些药物以维持疾病缓解或治疗疾病复发。
B
2
csDMARD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和环磷酰胺具有胎儿致畸性,应在妊娠前停药。
B
3
若需控制活动性症状,妊娠期应考虑应用非选择性COX抑制剂(NSAID)和泼尼松。NSAID仅用于妊娠早、中期。
B
4
妊娠期母亲疾病严重、难治时,应考虑甲泼尼龙静脉冲击、静脉给予免疫球蛋白,甚至在妊娠中、晚期应用环磷酰胺。
D
5
csDMARD、靶向合成缓解病情抗风湿药(tsDMARD)和抗炎药,因其妊娠期应用的文献不足,应避免应用,直至进一步研究证据出现。这些药物包括:来氟米特、米帕林、托法替尼和选择性COXII抑制剂。
B–D
6
在生物合成缓解病情抗风湿药(bDMARD)中,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应考虑在妊娠早期应用。依那西普和赛妥珠单抗因胎盘转运率低,或可考虑妊娠全程应用。
B
7
其它bDMARD,利妥昔单抗、阿那白滞素、托珠单抗、阿巴西普、贝利木单抗和优特克单抗由于妊娠期用药安全性文献有限,应在计划怀孕前换用其他药物。仅当无其他药物可有效控制妊娠期母亲疾病时,才考虑在妊娠期应用上述药物。
D
哺乳期应用抗风湿药的观点
推荐等级?
1
若母乳喂养的婴儿无禁忌证,与母乳喂养不冲突的csDMARD和抗炎药应考虑继续应用于哺乳期。这些药物包括:羟氯喹、氯喹、柳氮磺胺吡啶、硫唑嘌呤、环孢素、他克莫司、秋水仙素、泼尼松、免疫球蛋白、非选择性COX抑制剂和塞来昔布。
D
2
csDMARD、tsDMARD和抗炎药,因缺乏或有限的哺乳期安全性数据,应避免应用。这些药物包括:甲氨蝶呤、吗替麦考酚酯、环磷酰胺、来氟米特、托法替尼和除塞来昔布之外的COXII抑制剂。
D
3
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和赛妥珠单抗经证明母乳转运率低。TNF抑制剂应被考虑用于哺乳期女性。
D
4
若其它方法可控制疾病,缺乏哺乳期安全性数据的bDMARD,如:利妥昔单抗、阿那白滞素、贝利木单抗、优特克单抗、托珠单抗和阿巴西普,应避免用于哺乳期女性。若无其他药物选择,基于bDMARD的药理学特征,哺乳期不应阻止应用上述药物。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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