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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标准及补贴

广东省

  《江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门市户籍0-6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在康复训练、辅助器材等方面享受资助。此外,根据《实施办法》,在服务能力满足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的基础上,持有江门市居住证的非江门市户籍0-6岁残疾儿童也有机会获得康复救助保障。   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与言语残疾儿童,可享受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服务;康复训练期间,全日制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此外,在6年内,全日制训练儿童每人每年可享受元的康复专项经费补贴;非全日制训练的可享受元的补贴。需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的儿童,每人可享受元的单耳单次手术补贴1次。需要助听器适配及服务的儿童,每人可享受元的单耳单次补贴,限3年1次。   肢体残疾儿童进行运动及适应训练,除了每年不少于10个月的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语言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训练外,在6年内,每人每年全日制训练的儿童可享受元的补贴,非全日制训练的可享受元的补贴。脑瘫儿童在接受定点康复教育机构康复训练的同时,根据需要到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可享受每人每年元的补贴,对未享受定点康复教育机构训练服务的,可享受每人每年元的补贴。

福建

  《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年元旦起实施。   残疾儿童在接受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之后,或接受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可获得一定的康复救助补助。其中,厦门市户籍残疾儿童(含贫困残疾儿童)的救助年龄为0-14岁,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6岁(贫困残疾儿童年龄放宽至0-14岁),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补助”原则补助。   厦门市户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1.肢体障碍(含脑瘫)儿童康复服务费用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元;   2.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费用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元;   3.多重残疾的儿童,每月康复补助按其训练较高补助标准的一个类别给予补助;贫困残疾儿童或一户有2名以上(含2名)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最高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30%;   4.视力障碍儿童先天性白内障手术费用补助每例一次性不超过元;肢体障碍儿童矫治手术费用补助每例一次性不超过元;   5.听力障碍或语后聋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补助,医院手术,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台及手术费补助不超过元,手术费用不足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医院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例一次性最高补助0元人工耳蜗购置费及手术费用。   持厦门市居住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1.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含脑瘫)、智力障碍和孤独症之一或多重障碍的儿童康复服务费用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0元,每月不超过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元,每月不超过元。   2.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医院手术提供不超过0元的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台,给予最高不超过元手术费(含术前专项检查费用)补助,手术费用不足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

河南省

  年,河南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为重点民生实事之一。1月6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年,河南为不少于1.8万名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居住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截至年底,河南省名0-6岁各类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6%。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年,河南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省累计投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市级落实资金.万元,县级落实资金.万元。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年,全省预计投入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将有1.8万余名残疾儿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救助。   根据安排,河南省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具体救助标准为: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元(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元;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元。   如何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儿童福利机构提交的书面申请、残疾人证(医疗、康复机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   今年将有1.8万余名残疾儿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救助。

四川省

  日前,达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是达州市首次出台关于残疾儿童的救助方案,专为达州市境内0-12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自闭症)儿童提供救助。   将救助对象年龄范围从0-6岁扩大至0-12岁,且包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等在内的各种残疾儿童。同时,达州实行户籍、居住证并行救助制度,凡是达州户籍或持有达州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均能得到救助。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只需监护人持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便能得到救助。   救助年龄、范围和标准都有了较大提高。为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生活救助等五大救助。   除放宽年龄外,放宽康复手术范围是另一大亮点。《意见》明确为残疾儿童实施先天性畸形及脑瘫等原因造成的后遗症肢体矫治、人工耳蜗植入、言语功能康复、视功能康复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比如,先天性心脏病可能会导致儿童发育迟缓或智力障碍,若能手术康复的便可进行救助。”   此外,达州还将给予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救助服务期间每天30元的生活、交通和租房救助费用。   近日,雅安市政府出台《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雅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相关标准和内容。方案指出,只有是具有雅安市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明的儿童,都可以申请救助金,最高一次可申请6万元。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年龄放宽至12岁;在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年龄放宽至12岁;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雅安市户籍;   2、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江苏省

  江苏省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   救助对象   本省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可放宽到7-14周岁。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救助对象范围。   救助内容   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展救助内容。   救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救助对象数量、残疾儿童类别等确定和公布,并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实施动态调整。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标准提高20%-30%,经济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地制定。   救助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

重庆

  重庆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44号)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   具有重庆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实施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主要为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救助内容和标准   分为手术、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   手术——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1.2万元,肢体矫治手术补助2万元;   辅助器具——免费适配助视器、人工耳蜗、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   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定向技能行走等康复训练满8天,每人补助0.1万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每人补助2万元。   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可适当提高当地的经费保障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户籍(居住证)在宁夏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有条件的市、县(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救助内容   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   1.基本康复训练   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   2.人工耳蜗手术为有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人工耳蜗1台,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   3.视功能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4.辅助器具适配   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   5.肢体矫治手术   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   救助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万元。   2.人工耳蜗手术:为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1台,按实际价格配发。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用)每人1.5万元。在救助年龄内每人补贴1次。   3.视功能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功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性训练,每人每年元。   4.辅助器具适配:免费适配助听器、助视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普及型辅助器具,按实际价格配发。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按现行标准执行。在救助年龄内,助视器、助听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适配每人累计配发不超过2次;假肢、矫形器每人累计装配不超过5次。   5.肢体矫治手术: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用)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费按现行标准执行。   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由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具体执行。肢体矫治手术由县(区)医院。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市、县(区)可提高救助标准。

湖南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于年10月起全面实施,省残联、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也于年12月实施。近日,省残联举行培训班,就《操作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为优先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使残疾儿童顺利跨越残疾障碍,健康成长,从年10月起,湖南省启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对象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操作办法》对救助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对视力残疾儿童将免费适配助视器,助视器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次元,并在康复机构训练1次,时间不少于1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元。   对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每次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对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万元;适配矫形器的平均每人每次救助元;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的平均每人每次救助元。   听力残疾儿童确需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一次性救助7.5万元,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的,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8万元。   据介绍,根据《操作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和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残疾儿童监护人可跨市州、跨省市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但须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救助标准为户籍所在地制定的标准。

山西省

  山西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今后0至6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将可享受到相应的康复救助。山西省政府新发布的《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提出,到年,将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该省明确,部分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将扩展到7岁至14岁人群。同时,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将优先救助。   该省规定,今后将根据残疾儿童个性化需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康复等服务。   各市、县政府要充分利用当地综合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资源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各设区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要至少确定1所公益一类或二类机构,作为当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

甘肃省

  为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受教育权益,甘肃省教育厅、民政厅、残联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在甘肃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据介绍,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凡是在残联部门登记的(含未领残疾人证),经相关部门诊断鉴定,需专人护理、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居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按照规定,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1到2次,每次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   为保障送教上门服务的师资和经费,通知要求,凡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元的标准执行。甘肃各地还要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根据所辖区域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统筹安排送教教师,并给送教教师按每次4课时计入工作量,同时为送教上门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甘肃陇南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改善陇南全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陇南市立足实际,制定了《残疾儿童救助实施办法》。   《残疾儿童救助实施办法》规定了救助对象范围为:   (一)陇南市户籍0-6岁(含居住证发放地在陇南),且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年龄可放宽到7—14岁。   (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手术   1.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每年不低于7.2万元(人工耳蜗产品费6万元、手术费1万元、调机费元);   2.实施手术的脑瘫儿童,每例手术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   3.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费用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包含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辅助器具适配费等)。   (二)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每人不低于元;矫形器、轮椅每例不低于元;坐姿椅、站立架每例不低于元;助行器每例不低于元;假肢每例不低于元;其他辅助器具每人平均不低于元。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在补助年龄内,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辅助器具每3年不超过1次。   (三)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   ①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和视觉基本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小时,补助标准为每年元/人次。   ②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及助视器等使用培训、认知学习、社会适应以及生活技能等训练,每年不少于10个月,补助标准为每年元/人次。   ③为全盲儿童提供定向行走及适应性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小时,补助标准不少于每年元/人次。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0—6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7—14岁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0.8万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7—14岁的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   残疾儿童同一救助年度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同类救助项目补助。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辽宁沈阳

  1月14日,沈阳市发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对具有沈阳市户籍,0岁至10岁,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孤独症)等方面有出生缺陷或发育异常的儿童进行救助,救助内容以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进行康复训练为主。其中,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获得1.5万元补助。   方案明确,救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康复补助和个人自付部分共同承担。财政康复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政府购买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或医疗教育康复机构使用。救助费实行先医保,后补助,再自费。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当地残联提出救助申请,具体的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为:视力障碍儿童方面,对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等视力障碍儿童给予手术救助,一次性补助1.2万元;对最佳矫正视力0.3以下的重度弱视儿童康复训练1年,给予一次性补助元。听力(言语)障碍儿童方面,对植入人工耳蜗的重度听力障碍儿童给予人工耳蜗成本费一次性补助10万元,给予一次性手术费补助1.2万元;对佩戴助听器的听力障碍儿童给予元助听器成本补助,元验配调机费补助;对重度腭裂、下腭裂儿童给予一次性手术费补助1.2万元;对听力(言语)障碍儿童连续救助3年言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   肢体障碍儿童方面,对实施肢体(脑瘫)矫治手术、脊柱裂手术、脑积水手术的儿童给予一次性手术费补助1.2万元;对需配置助行器的肢体障碍儿童一次性补助元;对肢体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补助标准按照《辽宁省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明细表》执行;对肢体障碍儿童进行逐年连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智力障碍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方面,对智力障碍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逐年连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   此外,对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在康复训练期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万元。

来源: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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