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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普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出台

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普府办〔〕11号文件)(以下简称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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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请按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以0-6岁阶段为最佳康复期,要做到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通过科学、及时、有效及个性化的抢救性康复服务,为其将来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具体的内容跟小编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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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救助对象:

康复救助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揭阳市户籍为主)0-6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的8月31日止年龄不满7周岁,条件成熟可适当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二)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康复救助的内容和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内容、补助标准及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PART

01

(一)手术。

1.人工耳蜗植入:为1-6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经评估符合植入电子耳蜗条件并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对享受国家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免费为其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一套,并提供一次性手术费用(含调机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

2.肢体残疾矫治: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不少于元/人,其中:矫治手术补助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补助元/人(手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

PART

02

(二)辅助器具适配。

按照《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粤残联〔〕6号)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各类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补贴。

PART

03

(三)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

(1)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和视觉基本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72小时,补助标准为元/人·次(限3年1次)。

(2)为低视力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及助视器等使用培训、认知学习、社会适应以及生活技能等训练,每年不少于10个月,补助标准为元/人·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

(3)为全盲儿童提供定向行走及适应性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折算持续训练时间不少于小时,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人·次(限5年1次)。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助,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按照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和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服务规范后按新规范执行。

(1)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参照揭阳市的做法,市财政在省级救助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市级公办康复机构在训残疾儿童增加元/人·月的补助。

(2)非全日制康复训练:3岁以下或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元/人·月。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公办康复机构是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或组织举办的公益一类康复机构,公益二类、三类康复机构参照非公办机构执行。同时,根据我市实际,逐步提高公办康复机构的康复救助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

3.残疾儿童同一救助年度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同类救助项目补助。

4.康复训练补助费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环境布置、人员培训、食宿及购买康复专业人员服务等。

如果有需要请按文末左下角的“阅读原文”了解更多内容,里面还附有审批表(如下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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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坛老师▍来源:普宁市政府网、普宁公共服务▍创作:普宁论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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