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广东对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
购买人工耳蜗、进行肢体残疾矫治手术以及康复训练项目,
可获得相应补助。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对残疾儿童进行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给予补助。
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
小儿麻痹后遗症、
脑瘫导致严重痉挛、
肌腱挛缩、
关节畸形及脱位、
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
标准为不少于元/人,
其中矫治手术补助元/人、
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补助元/人。
办法还提出对听力残疾儿童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给予补助。
为1岁至6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
经评估符合植入电子耳蜗条件并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提供一次性补助,
补助标准为元/人;
对享受国家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
免费为其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
并提供一次性手术费用补助,
补助标准为元/人。
办法还规定了
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进行康复训练的补贴标准。
记者了解到,
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零岁至6岁广东省户籍儿童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并符合以下救助条件:
持有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来源:新华社编辑:温凯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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