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患者代表:
您们好!
根据县卫生计生委《关于广泛征求新农合慢性病管理建议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向您们征求:如何规范新农合慢性病确认程序建议,望您们在百忙当中予以支持与配合。
一、金寨县新农合慢性病管理现有规定:
(一)申报对象:自愿参加金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时缴费人员,患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33种慢性病的患者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
(二)慢性病病种:
1、常见慢性病包括: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炎伴肾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帕金森氏病、类风温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苯丙酮尿症、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隆氏病、高位截瘫(含脑瘫)、计生手术并发症、慢性活动性肝炎、普通肺结核。
2、特殊慢性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
(三)申报资料:
1、新农合慢性病鉴定审批表,
2、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3、近一年来二级(县级)医院相关病种的住院完整病历(加盖公章),相应辅助检查报告单,
4、重性精神医院(六安市二院、合肥市四院)出具的住院病历或者疾病证明单(加盖公章)。
(四)申报受理与鉴定:
1、鉴定申请与受理。参合患者凭其身份证和病历资料向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统一时间报送县合管中心,由合管中心组织临床专家对慢性病进行鉴定,每年5月、11月上旬申报,当月鉴定审批。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可随时申报鉴定,由合管中心审核人员直接鉴定审批。
2、鉴定结果公示。慢性病鉴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新农合网站上公布,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也要在公开栏公示,患者当年即可享受新农合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偿待遇。
对于未能通过鉴定的,由专家委员会写出未通过的原因,申报资料全部退回原申报医疗机构存档备查,并由该医疗机构结报员及时通知到本人。对鉴定结果如有异议者,可在30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由县合管中心统一组织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3、定期复核。对已获得慢性病资格的患者应在每三年内组织一次复核,将已死亡或已治愈的患者予以取消慢性病资格。
二、请您就如何规范新农合慢性病确认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
联系人:汪光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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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寨政府网监制/晶晶编辑/平子